第二百零二章 零(3/6)
告汪队,这里是仓太码头附近,前面就是长江口,过去就是明崇岛!”
“出海口么……”汪兆平脸色一喜。
跟孟老弟的情报又对上了!
“一个常年混迹赌场的赌徒、瘾君子,在赌场里一输就是数万十数万……如果这个丧狗有问题,那么对方干的很可能真的就是非法走私的行当!”
以一个老刑警的眼光,丧狗这种人与走私犯这种职业的匹配度极高。
“在公海上进行交易,不仅隐蔽性更高,更难追踪。
而且外籍船只上,还要受到执法限制,是不少文物走私团伙的惯用伎俩。
如果按照情报中所说,对方的交易时间就在明天晚上。
那么最迟今天或者明天,这个丧狗应该就会和上线交接物品,然后再想办法将东西弄上船……
我觉得,这里说不定就是一个偷渡违禁物品的窝点。
去查一查这个小院的户主!”
“是!”秦晓茹手指如飞,在电脑上操作着。
汪兆平所说的公海执法限制的情况,并不是某些影视作品中出现的那种以夸张叙事性手法,即便杀了人都不用偿命的过时概念。
所谓国际公海,指非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领海或内水域的海域。
根据【共和国刑法(017修正)】第六条【属地管辖权】规定。
“凡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也就是只要在领海以内,或者公海上但属于本国注册船只,悬挂本国国旗的,国家都有权执法。
外籍船舶在公海的犯罪行为虽然不在此列,但另一条还规定。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文物交易及走私,显然是在华国境内发生,因此哪怕是外籍船只,警方同样拥有执法权!
当然,话虽如此,但一旦涉及公海外籍船只上的犯罪问题。
如果登船检查追捕,问题就会比较复杂……
“找到了,户主是一个叫做林甫的男人,今年38岁。
从登记资料上来看,他还是一艘渔船的船主。”
很快,秦晓茹那边就给出了搜索结果。
“啪!”汪兆平一锤掌心。
“看来没错了,这两天盯紧这里!往来人员、可疑物品都要记录,把他们的上下线都摸清楚,我会从局里再调些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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