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养士难为用,可知妖言重(4/5)
与我远州英才相比,简直天壤之别,吉良氏必然是我骏府囊中之物了!”州郡品评武士,多为互相贬低,吹捧同乡宗亲,山内通判也不能免俗,但所说也确实如此,吉良氏在骏府三番两次的打压下,已经是无力反抗了。
朝比奈元长笑了两声,调换下坐姿,问道:“新九郎匆忙赶来郡治,当不会只是为了,来叙舅侄情谊,可是治下豪猾不驯,来求助於我?”朝比奈元长这些年来,屡任地方,又是搜刮国人钱财,编练旗本,又是参与政务,不假思索就猜出了自己外侄来见自己的真实意图。
高师盛从怀中取出一沓文书,请小侍代为转交,说道:“并非如此,而是本乡富商长田氏愿意投效舅父麾下,此回特意捐奉钱粮,以助郡中救灾、练兵!”
朝比奈元长略扫一眼,清单上除了钱粮若干外,还有铁炮十杆,大铠三副,太刀三十,抚须言道:“还算他家识相,既然有奉公之心,我自会向骏府向其兄弟二人请功。”
待又往下看了几眼,正是十余份乡内豪族的罪状,起初还不以为意,只当是自家侄儿要求自己做主,待看到三沢左兵卫那份‘妖言’罪时,勃然变色。
平安以降,言论重罪共有四种,分别是:诽谤、妄言、巫诅和妖言。除了‘诽谤’之外,其他三个罪名,动不动就要处以‘族刑’,也就是‘诛族’。因其刑罚之重,且又是言论罪,所以此类罪名,又与杀人放火,举兵作乱,这样有确凿证据的逆举不同,都是‘因言获罪’,根本没有什么确凿证据可寻。
换而言之,也可以理解为,说你有罪就是有罪,说你没罪就是没罪,也是因为这种由官吏一言而决的特点,常被酷吏权门拿来滥用。
最为出名的‘妖言案’便是鸟羽大王时期,淫秽后宫的‘妖狐玉藻前’一案。
民间传说,“玉藻前”本是鸟羽大王最为宠爱的嫔妃,由于其天生丽质,甚至被誉为“自体内散发出光芒的贤德姬君”。
也因此,鸟羽大王特赐名号,称为“玉藻”。然而不久以后,鸟羽大王便得了怪病倒下了;大臣们因此开始怀疑玉藻,并暗中对她进行了占卜。结果,玉藻的正体:九尾妖狐暴露,她便逃离京城,躲避到东国地方。
与此同时,御体康复的天皇恼羞成怒,发出了追讨的敕令。上总介和三浦介奉命行事,终于结果了玉藻——然而,她的野心和执念仍然以杀生石的形态保留在那须野,时刻等候着下一个机会的到来。
但实际上所谓“玉藻前”即是鸟羽大王的的宠妃藤壶女御,“执幼主三代之政”的白河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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