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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搞偷袭?(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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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不到的“手工艺者”,肯定是穷人,没跑儿!

林浩辰前世,纵然不是无产阶级,至少,他认为自己不拜金!可命运太替么会捉弄人了,林浩辰的金手指,竟是一头吸金猛兽,真正的吸“金”!

连替么变异也得氪金,虾仁猪心!

为了赚钱,林浩辰绞尽了脑汁,学人卖弄文采,可这儿明显不流行“唐(er)诗(ge)三百首”,打打科学牌,偏偏又是个魔法世界,玄学大行其道!

就算他知道“一硝二磺三木炭”,就算他还知道,1是“斤”,2和3却是“两”,1斤还替么是16两,就算他还想方设法,找到了含有“硝”和“磺”的原料,也有了提炼的方法,最后做出来的,却也不过是普通的火药罢了。

能买得到魔法制品的世界,没经过提纯的火药,实在没什么商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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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社会的底层,林浩辰活得谨小慎微,却看不到出头之日。

俗话说,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不得已,他加入了一个帮派,偷鸡摸狗,吃点儿夜草。可他第一次拦路抢劫,就被一个骑士,一个觉醒了雷霆力量的骑士,按在地上,教他做人。

自己的老大,被一个落雷,劈成了焦炭,而躺在地上装死的林浩辰,却被他啐了一脸的口水……

“我替么谢谢你啐我!想不到吧,你们“天选之人”的魔法,我林浩辰能复制!”

屈辱的记忆,林浩辰不可抑制的越发愤怒,不管这个混蛋野蛮人是不是地球人,都必须死!

雷霆之后,依旧风和日丽,维罗妮卡垂顺的金发,辉映着灿灿阳光,妆容冷艳,却悄悄爬上了一抹黯然。

三年前,养父泰勒还在,这个帮派,从不做夺人生计、售卖迷药、迫害女性之事,彼时的维罗妮卡,正在主城——巨鹿之角,学习着各种礼仪和才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随着养父的离奇失踪,一切全都变了!

维罗妮卡毅然舍弃了金丝雀的生活,纵使深入虎穴,也誓要查明真相!

然而,维罗妮卡没有成为杀手的天赋,长达两年的非人特训,仅仅是帮她褪去了柔弱的外表而已。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太好惹,也为了必要时刻能够自保,维罗妮卡只得花费重金,打造了一条颈饰和一双丝质手套。

手套,可以将佩戴者的精神力,凝聚成透明的箭矢,对目标进行打击,而颈饰,则可以施展迷惑心智的魔法。

如此一来,她便以一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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