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诸事互相有商略(2/3)
某是某个电影节的嫡系,是某个电影节培养出来的。
奥斯卡都是个巨型名利圈,何况三大。
在电影本身质量过硬的情况下,靠关系得奖一点都不丢人。
况且,时过境迁,历史留名的是奖项,而不是奖项如何来的。
但如果去戛纳的话,电影必须在戛纳首映。
那诗和远方这部电影就得搁置半年了。
可惜了,他都和栤栤姐约好了在柏林过春节的。
看来要爽约了。
老吴也算是费劲了心思,黄潇同意了改去戛纳。
老吴于是和黄潇聊起了剧本。
不可饶恕这部电影又叫无法原谅,讲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
复仇者李圣浩的姐姐多年前被三个富二代**致死。
当时权威法医姜民浩,他在报告里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死者是被奸杀的。
其实他是伪造了证据。
他收了三个富二代家里的钱,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治病。
李圣浩于是开始了复仇之旅。
他先是通过几年时间,用各种意外杀了三个富二代。
然后开始了最为残酷的复仇。
他杀了当时的目击者,一个酒吧女。
警察通过死者找到了凶手李圣浩。
李圣浩没有任何反抗,他真正的复仇才刚刚开始。
李圣浩首先告诉法医姜民浩,他的女儿被自己绑架了。
要救女儿,姜民浩必须为他做假证。
姜民浩无奈,只好照做。
李圣浩被无罪释放了。
但实际上他早就把姜民浩的女儿给杀了,并且将尸体躯干和另一名受害者的头颅缝在了一起。
姜民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剖了自己女儿的尸体躯干。
当他后来发现事情真相的后,痛苦不已。
最终姜民浩先杀了复仇者李圣浩,然后再自杀。
最终的结果完全符合李圣浩的设计。
比死更艰难的是什么?是饶恕。
因为忘记痛苦,需要一生的时间。
李圣浩就是要让姜民浩的灵魂感到痛苦懊悔,一枪杀了都不足以解他心头之恨。
当然,李圣浩知道自己也必死无疑。
整部电影不讨论谁是谁非的道德问题。
施暴者变成受害者,受害者变成施暴者。
都是受害者,也都是施暴者。
没有谁值得同情怜悯,谁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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