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等我当了龙王,就来接你(1/4)
荀音之母荀凌月,自幼便随清心派掌门人修习无情道,她十八载春花秋月夏蝉冬雪,皆在洞天福地中度过。
心志至坚,闻地裂山崩而不出,水淹洞府而不动,堪称修真佳话。
她半步飞升时,多少门派公子皆求娶她,对她“修真第一美人”的称号慕名而来,同时,也想借道侣双修,攀上她,提升修为平步青云。
可惜,她皆闭门不见!因此,从没有外门派男子能一睹其芳容。
而修真门派内,同门即为手足,不可通姻亲。
然而,这则铁律,却被荀凌月的师叔亲手打破了。
荀凌月掌门师尊去世那日,她不悲戚亦不流泪,只端坐在大殿正中,为他抄经万卷,以求恩师早登莲华极乐。
奈何,毕竟**凡胎,她俯身在冰棺灵柩上,疲累而不省人事。
她师叔恰逢而过,见其白衣孝袍内姿容俏丽,顿时心魔一念而生,妄想与其行双修之法,消除心魔提升修为。
荀凌月奋起弑杀了同门师叔,保全了自己的清白及修习无情道的一片赤子心。
但她因没有证据,无法证实她杀人是为自保。
又有同门嫉妒其才色双绝之名,欺负她师尊已死无人袒护。他们指鹿为马,诬陷她觊觎师叔即将登顶掌门之位故而杀之。
修真界开天审,唤仙令!
他们将荀凌月吊在东海之滨,公开处刑,若以“斥仙锏”打七十二数,有归墟三山仙人显圣,则证明其有冤屈。
若七十二锏行刑期间,仙人未有指示,则为天道之意,此人挨过后死生自负,再不追究。
可是,从没有人能挨过七十二次斥仙锏不死,仙人也从未显圣过。
若说没有,其实也并不准确:千年前首次开天审时,曾有人见天尊阁下,亲临东海之滨。
但天尊对于受刑置若罔闻,似乎是默许了。
人都道,那人必定是该死,否则,天尊乃是至高无上之神明,岂会对冤屈置之不理呢
因此,天审流传千年,从未出过冤案。
从未!
荀凌月被吊在那东海之滨,四条长而粗的闪电代替了铁链,高悬她双手双脚,使她血淋淋又曼妙的少女身躯,与背后的圆月重叠。
荀凌月挨了七十二道“斥仙锏”,她没有悲哀,也没有痛哭,一如她师尊死的那一日,她无比的清醒。
世人爱明月,又恨明月。
爱之高不可攀,恨之高不可攀。
挨过了刑罚,她就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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