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 为何话多(2/13)
人,人族最早的剑仙,不但从来不以真面目现世,连那颗本就属于他的头颅都不去拿回,任由杀力大致持平的白莹践踏头骨,视而不见,反而对于昔年挚友的陈清都,却有着莫名其妙的刻骨仇恨。
孩子抬手打着哈欠,安安静静等待对方出手,结局早早注定,真没啥意思。
看过了陈清都,又去看那个站在城头边缘的年轻女子。
宁姚。
是蛮荒天下都久闻大名的年轻剑修,与她如今的境界高低关系不大,是她将来的境界高低,决定了她在蛮荒天下诸多大妖心目中的地位。
什么叫天才?
那就是好像只要不管他们几天几年,那个“将来”就会到来,转瞬即至,期间没有什么意外,没什么万一。
自己是如此,那个背着一副墨家机关“剑架”的杂种,算半个吧,名字古怪,就叫背箧。
背箧他那个师父,才是真了不起。
连自己师父都说了一句“可惜性情不够跋扈,导致剑术未至绝顶,不然最适宜压制剑气长城的人选,正是此人。”
听说浩然天下的中土神洲,还有个学拳的年轻人,名叫曹慈,也是自己这类人。
孩子脚下踩着那颗飞升境大妖的头颅,名义上还算是同出托月山一脉的嫡传师兄,只不过在剑气长城那边的牢狱里边,应该是体魄损伤太多,消磨了太多道行,才会被陈清都随手一扯就给拔出了脑袋,不过飞升境的境界不稳,体魄依旧是蛮荒天下的大妖体魄,换成如今的自己,就算扛着几把仙兵砍上几年也不成事,陈清都果然还是很厉害的,此次跟随师父出山,造访剑气长城,见过了那么多的将死之人,城头上还全部是那所谓的上五境剑仙,不虚此行。
这个已经十二岁却是稚童模样的孩子,思量许多,搁在战场上,不过是几个眨眼功夫,他拍了拍嘴巴,说道:“我要故意不打死你,好心留你半条命,宁姚会不会下场,代替你打完这一架?要是可以,那你运气真是不错。以后两座天下,甚至是四座天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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