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七章:南北矛盾再起端倪(1/1)
很明显事情坏就坏在,杭州流行十月底披露公司年报。而吴越钱庄的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披露公司年报,股东若不放心,可凑齐10%以上股权联名申请,钱庄会在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安排股东代表查账。
签约前,纪家可是透露,之所以章程不披露主要是为了保证大股东的信息优势,会私下给大股东披露年报的。晋商们当时一想也没怀疑什么,毕竟账房里面还有自己的七个人嘛。骗得了散户,还能骗得了自己。
拖到11月,晋商没见到南边来的汇报,已经开始心慌了。现在大运河是通畅的,到了淮河就有好几个大同票号的信鸽站,按道理就算是完整版报告有困难,但几天之内传递摘要还是可以做到的。
结果到了腊月十日,从南京票号派去询问的掌柜返回消息却叫这帮晋商炸开了锅,原来吴越钱庄早就人去楼空,现在连门口的牌匾都摘了,说是年后换新匾。
自家派驻的七个账房先生也是毫无踪影,整个南直隶、杭州愣是找不到一个与纪家相熟的人。
如果是这样,那还算了。毕竟吴越钱庄先前还是有很多债权的。现在吴越钱庄走了,自己这个二股东只要把借出去的钱要回来也能回本不少。
但这事诡异就诡异在,纪晓杰竟然是把所有债权以一折价打包给西湖银行后连带着钱庄库存金银一起消失的。一折价就卖,很显然不合理嘛。
尽管先前的委托协议已经是全权委托纪晓杰处理,但总算发现一个破绽,晋商赶紧来到杭州知府衙门告状。
但让所有晋商原地跳脚的事情却在这时发生了,据知府衙门文书进行格式审核,100两银子以上大额借贷必须写明事由,凡设计大明律命令禁止的行当衙门不予支持。而吴越钱庄差不多三成的借贷都是赌博、青楼、高利贷等消费借贷还有些没有写明事由的贷款契约。这文书当先就剔除了七万两银子的债权合同。气得去衙门投书的掌柜当场跳脚。要不是身在他乡,拿不准杭州的关系,早就几棍子呼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