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l.14 吓破胆(2/6)
鬼,再逃去镇子上躲起来,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死。
你让无名氏去杀人,他们当然会干这个活,而且干得简单漂亮。
如果要无名氏去救人,那可就难说了,保护人质一向都不是枪匠的强项——
——这些工作更适合青金来做,大狼狗的灵感和嗅觉可以精准的识别敌友,保护同伴时会毫不犹豫的挡在他们身前。
可是无名氏做不到这点,这些攻高血薄的战士不能作为可靠的盾牌。
刚来萨拉丁的第一天,雪明就要爆杀圣乔什·乔里斯也是这个原因——他忍不了哪怕一点,只要这家伙敢露出狐狸尾巴,等待授血怪胎的就是刀割火煮的极刑。
有很多美式恐怖片喜欢去描述反派角色的强大,描述当地警署是多么的讲究程序正义,哪怕这头食人魔在杀人取肉,也要拿到证据之后才能抓人,还得关进监狱里走一套偏远闭塞小镇子的审判流程。
雪明根本就不想和圣乔什谈流程,这种畜牲的冰柜打开了,留下几张照片了,就等于过了检疫证的牛羊,可以合法宰杀。
他唯一后悔的事情就是杀的不够快,让圣乔什有时间去蛊惑士官格策,把司务长一家三口给害死了。如果能再快些,司务长一家或许不会死。
“那行,你拿住这个。”奥斯卡神色复杂,他从大衣里掏出一本经书,“这是法王所罗门之典籍,对一般的小魔鬼有克害作用,我平时去精灵圣地探索,就拿它开路。”
一本沉重厚实的黄铜皮经书交到雪明手里,外壳上还有大卫之星。
“有实用一些的吗?”江雪明这句话说出来差点没把狼哥给噎死。
狼哥:“啊?还不实用啊?你要什么灵媒?”
江雪明:“你的棍子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奥斯卡从大衣中掏出一根桃木棒球棍,这便是他选的棍棒,也是他曾经身为青金军犬的时候,与战团士官的友谊见证,化为人形之后,他就一直忘不了在战团嬉闹玩球的时光。
“诺,就这个”
这根球棒看上去十分光鲜,漆皮和铝合金手把摸上去粗糙,分量不轻,可以当做武器使用。
手掌触碰到球棍的把柄时,雪明就感觉到内里有股牵引力,似乎是其中的精灵要指导他如何使用棍棒了。
“行,就这个了。”
“哎!”狼哥连忙喊住:“你对它”
江雪明:“还有事儿吗?”
狼哥:“你对它温柔点.”
在奥斯卡眼里,从风神父拿到棍子之后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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