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l.12 抽象(1/6)
不知道什么时候,只要加上抽帧,还有橘黄色的映画滤镜,最后来一首克劳克西亚的《uej''sthee·花样年华》,就可以把人带回那个深沉诡谲的午夜,带回王家卫的世界里。
路灯再怎么亮,它只十八摄氏度,这一点点光源就像斯普安通瓢虫背上用作避险的苔藓,暖不到圣乔什·乔里斯的心里去。与他的授血之身一样,只要离开房屋,这头变温动物很快就会变成夜魔眼里的猎物。
一辆春风牌小电驴带来了无名氏的两个人,尽管他们前半夜还为了一本名字叫《颅脑损伤》的医书各执己见,在心灵和**的不同部分施展着医术才华,后半夜就已经目标一致,似乎是不打不相识。
张从风没有讲话,他冻得皮肤发紫,此时只是后悔,把持住电动二轮车的电门,手脚跟着脸色一起僵硬,就好像一切的一切,都因为自己一时冲动,把马奎尔的座驾当成制敌工具,这才让两人如此狼狈的冒着风雪顶着苦寒,一路越过十三公里的镇县道路,辗转赶往别墅区。
马奎尔也没有讲话,因为毁掉的车是他的。
带他上电驴的那个人,他打不过,也骂不赢,而且没机会当薪王,没那个灵感。
虽然从风总是说“有办法”,可是他只能搂住从风的腰,尽量让眼泪不变成冰花。
他只是气得讲不出话。
他也想过要成为无名氏,在公共电动二轮载具的后排,他也咬牙切齿的挤弄出几句零零碎碎的倔强言语,反复问起从风——
“——你是无名氏吗?”
马奎尔·哥本哈根不止一次这么想,前座这位身材高大两肩宽阔的男人,是否就是贝洛伯格的主人,可是那种猜测太美好,太迷幻。好像深谷中时聚时散的虫群,在萨拉丁的神怪传说中,也有这样的魔鬼。
虫儿会聚在一团,变成求愿者最希望看见的那个人,然后把对方带到荒野,吃得骨头都不剩——斯普安通曾经用这种方式来对抗智人。
马奎尔想得太多,他已经认定自己是个杀人犯,如果这个男人真的是枪匠,那么他应该活不到第二天。
现在是凌晨三点五十一分,面对马奎尔的疑问。张从风医生没有回答。
一分整过去了,从西元街头到马蹄巷口,这八百米的路跑完,马奎尔终于知道从风为什么不肯开口——风他妈的太大,根本就没听清。
两人在别墅区的d2单元下车,张从风医生扫完共享电动车的二维码,付了六块钱,他骑得很快,付钱的速度更快——在马奎尔眼里,那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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