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想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2/8)
陈富贵抓着话筒,先是唱《我的中国心》,而后是《东方之珠》,最后是三十多年前在红磡演唱会上的《国际歌》——他似乎是真的醉了,连自己的故乡美利坚德克萨斯州都忘的差不多了。
雪明坐在正初叔叔身边,低声道歉。
“对不住了,我应该今晚就得走。”
“嗯,一路平安。”
“我在星辰大哥那里,留了一瓶血,叔叔,你要是也留一瓶——就能做亲子鉴定了。”
“好。”
“你会留吗?好是什么意思?是会,还是不会?”
有时候中文真的很难让人理解清楚话中之意。
它的形态千变万化,一个字能包含好几种意思。
雪明是个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正初叔叔说“不会”的意思他明白,说“会”的意思他也明白。
可是说这个“好”,恐怕也在犹豫,也在彷徨,并不想在小伙子出发之前,留下什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缘分。
正初给雪明递酒,自顾自的独饮,并没有碰杯。
他只是看滚烫的大电视里,播放着tv的歌词。
他去看同样滚烫的陈先生,在彩球灯光下握住金属麦克风时的疯魔与放荡。
他看很多很多地方,看桌台,看睡着的苏星辰,看正在忙碌,正在接电话与老婆解释的叶北。
他看向这些陌生人,看见许多良善和温暖。
很少很少会看江雪明,就像是即将接受考试时,学生也不会主动去看老师的眼睛那样心虚。
雪明倒是直率得像一把刀,他盯住正初阿叔的眼睛,目光炙热。
“不想说就算了,喝酒。”
正初一口把易拉罐里的啤酒都干完:“谢谢你啊。”
雪明也跟着一起喝,紧接着打开下一罐,递过去。
正初接过来,紧接着又说:“谢谢你啊。谢谢你。”
雪明一边喝,一边说:“不客气。”
正初又讲:“不会醉吧?”
雪明跟答:“和喝水一样。”
播完了《国际歌》,陈先生这麦霸似乎唱上瘾了,终于想起母语,开始难为自己,选难度颇高的席琳·迪翁与枪花涅槃。
陈先生那鬼哭狼嚎的尖锐假声高音让爷俩听得牙疼,耳蜗软骨带着口鼻一起震颤,仿佛是驱魔现场。
但是靠着百分之六的酒精,就能忽略这点声音。
于是他们接着喝,接着说。
“正初叔叔,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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