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日记里的秘密(1)(2/4)
还有装修公司。”
汪凡摇头道“正规装修公司都需要签合同,需要用到身份证,你觉得改装别墅的人会去找装修公司么?……而且别墅那是什么地方,灭门案的现场,滇江市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些,正规装修公司肯定不会接这种活呀!再说了,咱们又不是警察,人家公司会告诉咱这些事么?但是散工就不一样了,随便给个一两百,准能套出点有用的信息来。”
这两人正策划着阴谋诡计时,警方那边也已采集完了,随后吴兰兰芯便赶回去加班了。
薛文化想跟汪凡一醉方休,但汪凡以要看刘思梅的笔记给回绝了,他独自拎两瓶酒便回房翻看复印的笔记。
汪凡一边喝着酒,一边一目十行快速看着日记。
日记是从1-9-8-9年12月1日开始写,截止到1994年7月18日。
从法医对刘思梅骨骼尸检检出死亡时为24岁左右的依据来推算,日记是刘思梅17岁左右开始写,而最后一篇是在灭门案前两天时间所写,这也成为她人生最后一篇日记。
张振兴是在1994年7月8日写下一篇决定向“病魔”妥协,加入犯罪团伙的日记,而灭门案是同年7月20号发生,拆迁也是同年3月开始批下,而大规模械斗则发生在同年7月22号,也便是灭门案之后两天。
从时间推算,张振兴加入苗服女犯罪团伙第12天,灭门案便发生,这会不会是自张振兴加入该团伙的第一次大型犯罪活动?
而刘思梅的死成为导火*索,激化树母寨民与拆迁队的矛盾,从而发生大规模械斗,而这背后的目的会不会是苗服女团伙精心策划,其目的就是为了拆迁……或者应该说为了让树母村的人快点搬离?
刘思梅在同年7月18号写下日记后便被害,且尸体不在别墅,而是在欧鲁雪山苗服女练蛊的窝点,这是不是说明她遭遇过绑架?
于是汪凡看的第一篇日记则是7月18号最后一篇,望能从中找出重要信息,可日记内容没头没尾,看得他似乎抓到了点重要的线索,但同时又什么都没抓到,7月18号刘思梅的最后一篇日记只这样写道。
1994年7月18日,星期一,阴
此时此刻本小姐的心情就如这鬼天气一样,乌云密布没有一丝阳光,今天他们又来了,还在一楼和爸爸大吵了一架,我很希望自己有十八般武艺,可以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但很可惜,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我猜他们肯定又是因为宝贝而来,到底宝贝在哪?为什么好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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