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见证之主(2/4)
获得安全的启示或慰藉。而若诵念了另外那些神秘存在的名,或看了、听了什么不该看、不该听的事物,结果绝非洞见真知,而是大概率沾染疯狂。”
“好吧,那有一点就不太理解了,教会传播信仰的意义何在?”范宁陷入思索,“既然见证之主根本不具备人格化,那祂还需要人们的祀奉吗?祂在乎吗?”
“需要被崇拜、渴望被尊敬,这不是一种‘人格化’的特征吗?”
“这个问题牵涉到学派和教会的区别。”维亚德林说道。
“在学派看来,见证之主的存在代表了祂所执掌的规则,只要遵照这个规则来构造秘仪,就能洞见隐知与灵感,区别只是不同见证之主规则不一,有些可能符合常识,有些可能违背常识。”
“因此,学派对见证之主的态度是研习、遵守、沟通、反馈。他们不仅研习三大正神教会见证之主的规则,也会去钻研其他见证之主的奥秘。”
“就像一位律师,他钻研各类的法律政策,目的只为实现自己的诉求。”范宁如此评价道。
“这一次你理解得更中肯。”维亚德林笑得“嗡嗡作响”。
“而教会对见证之主的态度,至少官方口径上,是祀奉、信仰、祈祷、尊崇。他们这样做,同样收获了想要的启示,他们构造的秘仪,同样被实证有效。”
“在学派来看,这是因为他们家那几位见证之主恰好随机得‘比较人格化’、‘比较温和’,恰好可以用这些方式和祂共鸣。”
“教会虽然只追随他们的见证之主,但由于对其研究得非常精深,洞见的启示也并不弱于学派。”
“可能我们学派的这种看法,削减了‘信仰’的神圣性,但我并不否认信仰的积极作用。毕竟正神教会引导人们积极行善,明辨是非,也给予了他们告解和宽慰。”
“所以‘信仰’是那三位正神的规则,但并不一定是其他见证之主的规则。”范宁明白了,“您刚刚是说,您这个啄木鸟事务咨询所是一个学派对吗?”
“那只是一个对外人的名号,我们的组织名,叫‘指引学派’。”
看到范宁继续想追问,维亚德林抬手将其打断:“涉及各有知者组织的背景,及彼此关系的问题,现在你没有必要深究。”
“这个庇护神智的秘仪,时间有限。”
“现在我们聊的是有知者本身,刚刚算是对‘隐知’的举例解释,现在我们来说说另一个因素:‘灵感’。”
“关于此类问题的文献浩如烟海,但在见证之主的起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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