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一个恶棍,一个好人(大章)(3/6)
她最后一面吗?”
“没那个必要。”
“那为什么告诉她自己的地址?”
金并咧嘴一笑,“我没法对她说‘不’。”
林德认可了这个理由,他继续施法,高塔之眼迸射出纯净的魔法能量,这来自神力的劣化产物具备永恒的性质,能蔓延至时间线的上下游,让林德的本质变形术成为操控命运与历史的神之魔法。
与此同时,莫拉之书缓缓伸出一根触须,按住金并的心口。
“啊!”金并咬牙闷哼,满头大汗。
他的胸膛上被触须烙下一个炽热的印记,形似盘绕的根须,这是神之律法的痕迹。
林德以永恒变形术,使得律法的力量蔓延到金并的过去。
莫拉之书缓缓展开,大乐章的恢弘乐谱如海潮一样流淌起来。
……
威尔逊的父亲是个野心勃勃的帮派混混,他做的任何一件事都与道德法律无关,抢劫银行,盗窃财物,或干些其他鸡零狗碎的黑活,试图靠敢打敢拼的精神挤进帮派圈子。
多年后,他如愿加入了纽约当地的黑帮,不久便死于一场街头火并。
事业无成的他就开始酗酒,醉酒后便会家暴妻儿,威尔逊的童年记忆是皮带抽打的噼啪声,母亲的尖叫和痛哭,还有身上如着火一样的痛苦。
父亲每次清醒过来都会哭着向他们道歉。他不在家的时候,母亲会拉着威尔逊向上帝祈祷,乞求自己的丈夫不再酗酒。
以前威尔逊不理解为什么父亲喝酒前后的性情迥然不同,后来他隐约意识到,或许父亲的心中一直藏着愤怒暴躁的火焰,时刻都想毁灭自己,也毁灭周围人。
由于天生臃肿,威尔逊被社区里的其他孩子嘲笑排挤,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同。家庭的经济条件也不允许他接受像样的教育,所以成天独自一个人在街上溜达闲逛。
许多和他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年轻人陆续投身不法勾当,当起了纽约的绿林好汉。
威尔逊也曾试图帮父亲进行犯罪活动,比如抢钱的时候多拎个箱子什么,可一旦他从事这些工作,立即就会止不住地呕吐,这是个从小的毛病。
由于怪病缠身,威尔逊不得不黯然退出犯罪道路,一颗未来的黑道巨星陨落在呕吐物里。
父亲横死街头的那个夜晚,威尔逊感到心头的一截锁链断开了。
他不再向上帝祈祷。
一无所长的威尔逊给自己改了名,他现在叫菲斯克,决心用这个名字开启一段全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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