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高亮入狱小真探监(1/3)
大概在b县公安的拘留所呆了近十天后,我被告知由于案子还没法结案,按规定,人就不能继续关在拘留所了,将换地方关押,随后第二天,一辆警车把我押送到了海边的a市看守所。
离开拘留所之前,向律师代表公司过来和我谈了一次,他告诉我,表哥已经在前几天的公司董事会上被解职了,目前去向,公司上下没人知道,也没人关心。而我这个在案被捕人员,作为他的心腹,新领导不喜欢,自然就不适合再留在公司了。向律师代表公司要和我签解聘协议,表示公司知道我是为公司办事才惹上的麻烦,但前领导已经离职,我的事,目前公司帮不上忙,但会酌情给我增发三个月的薪水,算是单位给我的补偿,我们的劳务关系就此算是结束了。
听到他的来意,我勃然大怒,表示我是鞍前马后为公司大家的利益出力流汗,赴汤蹈火才惹上的官司,公司怎么能做这种卸磨杀驴,背信弃义的事情,就算老领导已经离职,也不能因为我是他的亲戚心腹就搞株连九族的事,可这些争辩都是没用的,苍白无力的,向律师两手一摊表示爱莫能助,我也只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默认事实,在协议上签了字。
去看守所的那天,正下着大雨,三个警察开着一辆依维柯把我送往海边的看守所劳改农场。由于我的案子还没有定性,但不是重大刑事案,只是还没有了结,市里随时会过来提审,我没有和一般的犯人关在一起,而是被关在农场西北侧一片林地的小院里,平时也不用和其他犯人一样下地干活,只是不能出院子。
刚进院子的当晚,所长带着一个狱警过来检查,他和看守了解了一下我的情况,翻了翻我的一些材料,问我家里还有什么人,可以把联系方式告诉他,以便联系他们探监和送一些生活用品过来。我把小真和表哥的电话告诉了他们,所长记下号码后,对我说:“今天市里来通知了,你的案子还没审理完成,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应该是个经济案件,所以,你要安心在这里呆几天,很快就会有眉目的。由于法院没有正式定罪,所里就不把我和一般的服狱人员等同对待,进出牢房可以自由一点,但活动范围仅限于这个院子,并且得服从管教人员的管理。”我点着头,连声向所长致谢。
就这样,我在看守所开始了我的牢狱生活。每天七点,和其他犯人一样起床到院子场地上跑步做操。吃完早饭,到旁边的监狱工场里上三个小时的工,任务是缝制建筑工地上的橡胶手套。完事后,在院子里帮看守人员做一些厨房杂活,直到中午十二点开饭。下午可以自由一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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