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股份制改革(1/5)
最终,赵匡胤还是同意了刘大炮的想法。
杨氏在慎重思考了一下,确定符家至少能在董事会中获得一到两个席位之后,也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但作为附加条件,老太太要求刘大炮派出一些经验丰富的工匠去雄州,帮着他么建造水泥工厂。
名义上,当然是为了抵抗契丹入侵,他们要在瓦桥关建设防御工事,为国分忧。
那刘大炮自然也就表示,为国分忧,责无旁贷了。
毕竟水泥这种大规模生产的大东西,技术难度真的是不高,也真的是很难保密,随便派出商业间谍去水泥厂混他三五个月,估摸着也就能将这项技术掌握个**不离十。
既然如此,那还莫不如大方一点了呢。
当然,刘大炮也表示,扬州目前所烧制的混合水泥是不耐寒的,在天冷的时候会变脆,在扬州使一使应该没啥问题,毕竟这里就不太可能发生长时间苦寒的超自然现象,但是雄州的话,建设的防御工事恐怕寿命会很成问题,而且极其极其不建议他们用水泥建造楼房。
不过呢,他们也提出了一些相应条件,比如当公司增发股票时,现役士兵和退役士兵分别拥有第一和第二优先权。
比如集团每年的利润之中,必须拿出0%以上用来拥军爱军,承担这一部分的社会责任。
比如符家认为位于河北附近的几个铁矿和正在建设的炼铁高炉,都应该并入商会,并计算成股份发给符家,并增开一个矿业业务。
至于他如此大规模的增设矿业业务盐铁司能不能同意,官家能不能同意,郑鑫会不会捣乱,老太太拍着胸脯表示她大不了折腾一下再回开封一趟,亲自和女儿外孙去说。
再者就是要求刘大炮大规模的进行债转股,把原先那些买了债券的钱统统换成了股票,这特么可都是地地道道的原始股啊!
最终经过商讨,这个从义字门独立出来的义字门股权结构如下:刘大炮自己的私人股份占比为7%,杜孟东等其他义字门的堂主共同持股%,加起来是35%,勉强算是让他安全持股。(重大决意必须获得三分之二的股权投票,也就是说当股份超过三分之一时其实就变相拥有了一票否决权)
整个殿前司加起来,共拥有22%的股权,赵匡胤自己占了一个股东席位,另一个股东席位则暂时给了慕容嫣,回头另选,也算是互相妥协的一个结果。
符家所代表的天雄军、河北军一共占有2%的股份,暂时的代表股东是符德议,等回头把河北地区的铁矿和高炉并入进来之后再增加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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