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黑心熊的敢死队(3/5)
鼓点,却是不知怎的,让人想到一首李白的名篇: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事实上这个时候街边的人家和商贾早就有起床的了,甚至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睡,但孟义在这件事情上所展露出来的狠辣着实是有些吓人。
待得肉馅剁完,一群平均身高也就一米二,满脸童真的小孩子一个个的全都宛如血水里泡过了一样,随着地平线上的朝阳缓缓升起,金黄色的阳光撒在他们血糊啦的身上。
那画面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谁特么还敢出门
谁敢打扰这些真小鬼们剁人的雅兴
剁完之后,孟义与这一批少年小弟又找来麻袋将碎肉装好,甚至还找来了一大缸清水冲了一冲地板,就这样,扛着、抬着大大小小的麻袋来到了狗市。
呼啦,一打开,将麻袋中的碎肉全都喂了狗,待得那狗狗都吃得饱了,又赊账将这些狗子买下来杀了吃狗肉。
管狗市的也是义字门的人,算是个老混混了,按说其地位与孟义相当,资历还更老一些,本应该是要压这孟义一头,摆一摆前辈的架子的。
然而此时看着这孟义带着一大群少年人呼噜呼噜地吃肉喝汤,却是只感觉一阵阵的身体发冷,居然还真有点怕这个孟义了。
“黄哥,咱俩邻居,明天我的赌场正式开张,您一定要带人去我那捧场啊。”
“这就要开张了啊……啊,好,行,没问题,咱们同门兄弟,有事相互照应,到时候我带人去帮你镇场子。”
孟义闻言笑道:“这倒是不用,场子,我们镇得住,我们都是小孩子,我们也不会打架,只会杀人。”
……………………
只杀人不打架的孟义不到半天的时间就在扬州城扬名立万了。
要知道在古代杀人可是重罪,事实上扬州城也一直都有街面上打架不带铁器的潜规则,真要是不得不动刀的时候,那也是尽量只砍人,不捅人。
甚至绝大多数人在做混混砍人的时候,所练的第一个基本功就是翻腕,也即是在砍人的时候通过一个手腕上翻的动作来减少这一刀的杀伤力,让被砍之人只破皮肉,不伤筋骨。
直白点说就是看上去血肉模糊,实际上屁事儿没有,都在轻伤以下,吓唬人的成分远大于伤人。
而孟义这一群小孩子可狠了,孟义不但给他们人人配刀,而且压根就没人配短刀,全都是匕首,带血槽的那种,一刀下去必取一条人命,救都救不回来。
而他们昨晚上杀人,碎尸,喂狗,喝汤,一套四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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