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怎么伸的出手啊(1/5)
年近60的生先生,由于早年离异,后来经历了一些人生的故事,自己感觉生活上遭受了挫折,二次婚姻后,又离异,然后一直没有再重组家庭,后来由于服刑等原因,早早的就成了独自一人生活,也由于身体等原因,就申请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由于对享受低保人员家庭成员进行经济收入核查,发现了生先生的二次婚姻,曾经生育了一个女儿,而自己申报城市最低保障的时候,没有申报清楚,于是,在社区告知其需要对第二次婚姻的生育的女儿进行经济情况审核。
生先生,一开始拒绝提供材料。
接下来,生先生,表示愿意提供材料,但二次婚姻的离婚协议,找不到了。
生先生来找到我,慢慢的向我叙述了他的一段往事,也是一段人生故事。
早年生先生第一次婚姻,生育了一个儿子,后来儿子患病死亡。妻子与其离婚。
第二次婚姻,他认为是一次失败的婚姻。
所以不太愿意提起。
因为第二次婚姻,女儿一岁时,就与妻子离婚,离婚的原因,还是妻子认为他好吃懒做,不干活,不养家,脾气不好。
所以,离婚后,自己也一直没有与妻子联系,包括女儿的生活费、抚养责任,他都没有付出。
他认为,自己就是与一个女人,领了一张结婚证,然后合法的过了一次夫妻生活,导致妻子生育一个女儿。
他很认真的对我说。
第二次婚姻,感觉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妻子,对不起女儿。
自己从来没有养育过女儿,没有承担任何责任,现在需要他提供女儿家庭的经济状况,如果他拒绝提供,就要逐月减免他的城市生活最低保障金,然后3个月后,他不提供女儿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就需要停止发放他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自己的生活来源,有女儿负责承担。
他认为,从理论上,社区这样的告知,貌似没有瑕疵。
但是,他的实际情况,我们不知道呀。
他很疼苦的说,我没有养育女儿的小,怎么让我开口去要求女儿养育我的老啊。
我怎么有脸面去见我女儿,去影响她的家庭生活啊,我在女儿面前就是不是父亲的存在啊。生先生很疼苦的阐述着自己的心态。
最近一段时间,我基本上没有睡个一个安稳的觉,脑筋中,一直在思考,不满你说,我为了需要提供女儿的家庭经济状况的事,我去找个街道、区、市等部门,虽然他们都认为你社区做的符合低保享受的政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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