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取宝(3/4)
黄鱼。
前世拆迁队真t黑啊,就拿两根打发了自己家。凌云腹诽道。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他用手电照着又仔细地检查了一下,确认小方洞里除了那几块朽伐不堪的布片外没有其他的东西了。
凌云把砖头各自归位放好,把军挎包挂在自己脖子上,顺着梯子下来。军挎包真沉,凌云觉得脖子都被拽断了,不过这点痛楚在巨大的兴奋里面还是能承受的。
把梯子重新放好,凌云带着军挎包赶紧回家,回家放好金条后凌云还要把军挎包还回来呢,要不爷爷一会儿回来还以为家里进贼了呢。
回家后把金条先一股脑地倒在书橱的抽屉里,锁好门,把军挎包给爷爷送回去。
刚把东西给爷爷重新收拾好,又查看了一下没啥能引人注意的地方了,凌云刚要锁门回家,爷爷回来了。
和爷爷说了几句话,凌云赶紧回家,他心在心情实在是难以形容。
即使前世他拥有过远超这些金条价值的财富,但那只是账面数字,没有这堆金条明晃晃的直观。
何况这些金条现在落在自己手里,价值将会成千上万倍地增长,是未来自己躺平的物质基础。可谓意义重大!
凌云只觉得自己心脏都跳得要蹦出来了。黄金真是个好东西,自己将来对财富麻木了的时候就买一堆黄金回来天天看着,凌云想着。
回到家凌云打开抽屉好好地端详了一番,金条由于时间久远,有些暗淡,外表有些发黑。
凌云拿出一根找来布擦了擦,还是没有那种金灿灿的感觉,颜色和黄铜差不多,比黄铜略深些。
凌云干脆把每根金条都擦了擦,又一根一根地数了数,没错,十五根,大小基本一致。
基本的常识凌云还是有的,古制一两大约是37克多一点,一根金条的重量就按370克算,十五根金条也有5550克了。
凌云不知道这个年代黄金的价格,但是他估计差不多得有100块钱一克吧,那岂不是能卖50多万。
50多万炒股开局很不错了,绝对够了。也许自己没必要把金条都卖掉,可以留下几根。毕竟这是祖产,留着将来也是个念想。
不过如果全部卖掉的话以自己炒股开了挂的能力,岂止是十倍百倍地翻番啊,将来可以买多少黄金啊。
凌云脑海里天人交战着,他决定现在不去想了,等明天去县城探一下行情再说。
看看时间已经快五点了,再有不到一个小时爸妈就都下班回来了。凌云把金条一根根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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