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不讲武德(2/3)
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后公安机关是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出事那天是星期六晚上吧”
程娟说道:“是的。”
我说道:“那就是到今天只有三个工作日,你们那个镇离县城大概路程是一个小时,而这样的案件肯定是由县里,哦现在是区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来办,三天时间内不一定会马上立案并告知被害人家属是什么罪名的。”
程娟说道:“你是怀疑有别的人故意造谣动机呢”
这个时候,趴在程娟背上的女鬼堂姐快速说道:“我想起来了,星期一的时候,我还在家里,有个自称被告人律师的家伙来我们家,拿出一沓钱,说混蛋一家愿意赔三万块,让我父母出具谅解意见书,然后告诉我父母,混蛋的罪名虽然是强奸,但混蛋父母的罪名是寻衅滋事,而寻衅滋事很快就能放出来,到时候按照混蛋父母的脾气,肯定天天来吵架的,还不如拿了钱息事宁人。”
我点点头,对程娟说道:“有一些被告方律师,为了能够获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会打时间差,以及认知差,从这两个方面逼迫或者引诱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提前出具谅解意见书。”
李健这个时候也说道:“我也听我爸说过,是有这种不讲武德的律师,为了钱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
程娟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我明白了,我这就打电话问问我大伯。”
接着,程娟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她说道:“小卖部吗麻烦你去叫隔壁程国庆过来接个电话。”
过了一两分钟,程娟继续说道:“大伯,我是娟,我有事儿问你。”
我用法力加强听力,听到电话那头有个声音沙哑的中年男人说道:“娟啊,有什么事”
程娟说道:“我现在跟几个学法律的同学在一起,说起姐姐的事情,他们觉得有猫腻。”
程娟大伯说道:“就是罪名的问题吗”
程娟说道:“是跟这个有关,我问您,是公安和你说对方的罪名,还是有什么人和你说的”
程娟大伯说道:“我被叫去派出所问话的时候,派出所的人说应该都算是强奸,团伙作案。但是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来我们家找到我和你伯母,他说是对方请的律师,要给我们三万块钱,叫我们签个什么量书”
程娟说道:“谅解意见书”
程娟大伯说道:“对对对,谅解意见书。那个人说公安已经定了,叫我拿钱换清净。我和他说派出所讲的不是这样的罪名,他说这个是死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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