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第章 开局还真的送老婆啊(2/3)
竟然也敢羞辱我。”
于是,张二狗羞愤交加,恼羞成怒,脑袋一热,最终酿成了悲剧。
在肾上腺激素消退后,张二狗就意识到了不妙,于是便想到伪造现场,制造出春香被陆明远杀害的这一现场。
但在伪造现场的时候,陆明远由于口渴,便迷迷糊糊的想要起来喝水。
“水,水,水。”
梆的一声,迎接陆明远不是水,而是张二狗的一水壶。
一切收拾妥当后,准备跑路的张二狗却被外面的打更声吓到了,惊慌失措间,碰洒了桌子上的茶壶,在擦完了桌子上茶水后,张二狗便用椅子抵住了房门(白天换门闩的时候,在赌场赌博),随后便从窗户跳了出去。
夜已深,屋外不时的传来了几声虫鸣,喧闹入耳。
陆路躺在衙门里的厢房里,双眼无神的看着窗外的明月。
案子破了,按照陆路以往的习惯,必然会和队里的那几个好不错的同事找个路边摊,喝点小酒撸点串,然后在回到出租屋里倒头大睡,只要没有那对奇葩房东的打扰,基本上,陆路都会睡它个天昏地暗的。
但这一次,陆路却失眠了。
一方面是因为陆路初到古代,之前是有案子支撑着陆路,可当这案子结束了,陆路突然感觉到了无尽的空虚和寂寞,并对未来充满了迷茫。
那感觉就像是,你之前看了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但它却结束了,此时的你还有些意犹未尽,但又没有新的精彩小说来填补你的那种意犹未尽,现在的你就会觉得空虚与无聊。
另一个让陆路失眠的原因就是,在审讯张二狗的时候,陆路发现了自己附身的这个陆明远,竟然不是单身,在隆庆元年的时候就已经婚配了。
夜风袭来,无意间翻开了桌子上的黄册,随着夜风的轻抚,书页翻动,最后停了下来。
户主陆明远,隆庆元年,与于绣娘婚配,其母
明朝时期,就已经有了比较健全的户籍制度了,《明史·食货志》记载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
虽然陆明远是个“流民”,但由于他是学院里的学生,现在也算是吴县的本地人了,所以在吴县的户籍黄册上也有他们的名字。
“于绣娘,于绣娘。”
陆路在床上辗转反侧着。
此时陆路的心情很复杂,有喜悦,有茫然,也有害怕。
对于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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