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挑衅(1/3)
钱,眼镜没有要。
他也没问我为什么要这个位置,便让给了我。
坐在老地方,我点了那一晚,我和江凡点过的所有东西,一样不多,一样不少。
除了那一晚与我共度饮酒的人已不再之外,其他,无任何差别。
一个饮酒。
不知不觉中,歌舞厅的客流量已经上升,整个歌舞厅内,充斥着夜生活的味道。
男人女人的狂欢,音乐的狂放,灯光闪耀。
七八瓶嘉士伯啤酒下肚,脑袋晕乎乎,我点燃一根香烟,走向舞台中间。
人在穷困潦倒的暴富之后,钱如纸薄。
这个大部分暴发户都会经历的心理改变。
我是一个暴发户。
曾经的我,穷困到一件衣服洗到发白,缝缝补补,每天的饭菜,清汤寡淡,连点肉腥都没有,只能维持一个饱腹。
现在我有钱了,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小乞丐,变成了人们口中的老板,这种改变,会给人带来膨胀。
尤其是在酒精的充斥下。
拿出一百块钱,塞进点歌台小妹的面前“给我点一手,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谢谢老板。”
小妹见我如此大方,笑容满脸,谄媚的连连点头。
走到舞台中央,我拿起麦克风,开始唱起曾经江凡唱过的那首歌。
我和江凡的爱,就如同这首音乐。
‘为什么明明相爱,到最后还是要分开,是否我们徘徊在心门之外。’
命运戏人,过去的,也就没办法重来。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人值得等待,当爱情已经桑田沧海,是否还有勇气去爱”
我的声音比较粗,外加我对于唱歌,也没有什么技巧。
这首歌的调还特别高,破音和跑调,屡见不鲜。
江凡唱歌时,下面都是掌声,我唱这首歌时,下面都是笑声。
不过,我不在乎。
我唱的是一种感情,唱的是故事。
“你唱的什么几把玩意呀!不会唱就别上来丢人现眼。”
就在我将麦克风放回原位,走下舞台时,一个红毛小混混,搂着一个染了一头绿色头发,嘴唇上还扎了一个唇钉的小太妹,站在台阶下,骂骂咧咧的嘲讽我。
我想不通这个破地方,哪来的这么多傻x,身边搂个娘们儿,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你在跟我讲话?”
我走下舞台,在距离小红毛不足一米的位置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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