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地痞的嚣张(2/3)
前者的那种高度,不可能会差钱,赌场也不敢坑他们的钱,至于说后者,赌场又不是傻子,根本不会借那种人钱。”
听完江凡的解释,我顿时明悟,但还有一个点,我不太理解。
“凡姐,有一点我不明白,像黄胖子和王艳艳这种情况,两个人明明已经离婚了,为什么王艳艳还要承担这一百万的欠款,她就不能报警吗?”
这一点,一直是我不能理解的。
王艳艳和黄胖子已经离婚了,从法律的角度,这张欠条与王艳艳一点关系没有。
没有债务关系,大军他们登门闹事就不算民事纠纷,而是刑事责任,王艳艳完全可以报警处理。
可为何王艳艳不选择报警,而是乖乖的将一百万偿还了呢?
“因为大军这群人是地痞无赖。”江凡拿起热水壶,涮洗面前的餐具。
她的这一句话,直接给我弄无语了。
地痞无赖难道比法律还管用?
这是法治社会,地痞无赖在江凡的口中,好像能无法无天一样。
“啊?”
我诧异的看着江凡,等待她给我一个更详细的解释。
“笨蛋,他们这群地痞流氓最不缺的就是蹲拘留的小弟啊。”
江凡无奈地瞥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跟我解释起来“我这样问你吧,你觉得你们上次去闹事,杀了人家一条狗,这种行为如果对方报警的话,警察会怎么处理?”
面对江凡的提问,我思索了一下。
我们上次去王艳艳家里闹事,大军的手下,打了他们全家,包括孩子在内,不过都没有打坏,挺多是皮外伤。
傻强杀了一条狗,那条狗对于王家人是亲人,但是在法律的层面,那就是一个条狗,是用价值能衡量的东西。
“拘留十五天,另外赔偿一点钱吧。”这是我的预测。
大军这群人的行为很过分,甚至可以说,惨无人性。
但是法律讲究公平,公证,法律不讲人情,只讲证据。
从法律的层面,大军这群人似乎并不能构成判刑的标准。
“那不就得了。”
江凡摆了摆手,莞尔一笑“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总会有人钻法律的空子,大军这群混混知道他们做的那些龌龊事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才敢如此嚣张。
大军小弟众多,一天去五个闹事,被抓走,第二天再去五个,抓满十五天也不过七八十人,这还是在警察能全部抓捕,并且不偏袒的情况下。
大军手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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