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7章:我全都要!(1/4)
是夜,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的家里。
皎洁的月光穿过窗户,与黄橙橙的白炽灯光融为一体,好似薄纱,更像青烟。
床旁的书桌前,伊森琼斯伏案而坐,虽然他的手中握有钢笔,但却没有奋笔疾书。
身前纸张上,胡乱的涂鸦是思绪的纷乱,但被圈画出的名词,却是心中的渴望。
至于他写了啥
其实只有三个单词。
eleicgames,appleinc.,6502。
在发现自己穿越后,伊森琼斯便对自己的未来做过一个简单的规划。
一开始,他是想通过电子游戏这一行当快速的积累财富,然后用赚到的钱进行一些价值投资,进而来实现人人都渴望的财富自由。
后来,在推销《snakegame》时,他遇到了史蒂夫乔布斯,当这一事实出现后,伊森琼斯便承认,自己的脑子里,那就是漫天漫地的苹果。
没办法,谁让苹果就是这个年代里通往成功的最快捷径呢
作为个人计算机时代里的领跑者,苹果可是第一个吃到时代红利的公司。
虽然微软成立的比苹果早,但他们可是连苹果的车尾灯都看不见。
自976年诞生以来,史蒂夫乔布斯仅用四年时间就将苹果推向了纳斯达克,直接创造出了四名亿万富翁,这种速度,放在哪個行当里面都捞不出第二个。
伊森承认,自己也想过要做计算机,但当历史的浪潮近在眼前时,他还是忍不住的投资了一把乔布斯。在和雅达利达成了《snakegame》的合作后,他直接就支付了乔布斯一千美元的报酬,并在史蒂夫乔布斯想要挣钱之时,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陪他跑了近十个州。
说实话,伊森其实也有想过,自己这笔投资是不是有点脑残。
因为如果他真的哄得伊芙琳去做计算机的话,那他和乔布斯就是对手。
可当沃兹那个小胖子表示,我爸为米国流过血!我爸为米国负过伤!我爸早就把我这辈子该吃的苦都吃了后……伊森便觉得自己这笔投资做的太**的值了!
在阿美利加这个社会里,一个强劲有力的大腿可比什么玩意都重要!
他自己做计算机,然后和沃兹打擂台
这不是脑子有包嘛!
就算他让伊芙琳去申请斯坦福的创业基金,但这个年代,洛克希德的招牌显然更好用!
伊森就是这么个俗人,如果能用最小的代价博取最大最稳妥的利益,那他自然会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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