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6章的数据进行一个回复(1/2)
首先感谢各位看到这里,刚刚朋友跟我说,有读者说我上一章的数据出现了错误,我仔细的看了一下,我发现了应该是我的行文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首先第一点,街机行业是游戏领域里最垃圾的行业,这句话是我在备注时用了浓烈的主观色彩,如果给各位造成了误解,我很抱歉。然而这句话是怎么来的呢,其实就是那位数字id的书友说的,‘街机利润率很高,比红白机高’这句话出现的,他说的话是事实,但是,很多钱进不了开发者的口袋。
就拿那位数字id的书友《太空侵略者》为例,92年,有一本书叫做《videogames》,是daniel写的,里面就记载了《太空侵略者》的销量,书的第十五页和第十六页写了,97年,《太空侵略者》在rb售出0万台,收入达到了6.7亿美元,然后每台机子每天能够赚取接近五十美元的收益,平均每天的流水为500万美元,一年为.25亿。但这个钱,《太空侵略者》的开发商taito没有分到。
也就是说,《太空侵略者》在97年赚了.25亿,taito只拿到了36%,这还得减去他制作街机的成本,真正到手的钱比g胖抽成还要夸张好几倍。
我是在这种基础上,才说街机对于开发者来说不赚钱,最垃圾的话的。
当然了,我知道我的话语非常的绝对,这个不应该,但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我也确实是把自己带入到了游戏开发者的思路去写了,你想你一个游戏累死累活做出来的,结果只能拿到两成,这**的也太黑了吧
然后还有一点,那位数字读者说的很对,街机抢钱是非常的快,这个是我上一章忽略的地方,在《gameover:任天堂全球征服史》,作者davidsheff,这本书里面,作者有记载《大金刚》热销时的状况,《大金刚》爆火时,rb的00日元的硬币可以做到银行都兑换不出来的情况,但很多钱被娱乐城赚走了,真正让任天堂体验到《大金刚》的名气的,其实还是移植。
所以,如果从赚钱快的角度来看,街机的确是非常牛哔的,《太空侵略者》赚了差不多39.2亿美元,但在游戏火爆时,taito在《太空侵略者》上的营收则是30亿美金,还不是利润。
我相信各位能够理解这种差距对于资本家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吧看别人在自己的产品上赚大钱,那简直比杀了自己还要难受。
尤其是当主角还是穿越者且拥有前世记忆的情况下,不说别的,光是r星在《给他爱》项目上的成本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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