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做事方式(2/3)
多少,都要写的清清楚楚。
运送么,户部在收税前去各地矿场,同巡矿御史,巡矿总理统计出具体数额,派官吏巡矿御史送回京城交给税务总局审核,后由都察院派御史同锦衣卫监督地方驻军将利润运送回京,最终由大理寺,税务总局,审计局三方审核,另外,反贪总局官吏不定时抽查,那部分出错,上惩第一负责人,下罚主要负责人。”
非他不信任百官,故意浪费官吏精力。
实乃万历朝矿税制造出一批暴发户,因为锦衣卫和宦官不会动手收税挖坑,所以大多雇佣当地无赖去干。
这群地痞无赖又是挖矿又是勒索,因此他们分走部分利益,矿税集中到州府,当地官吏又分走部分利润,解送回京前负责收税的锦衣卫和宦官亦分走部分辛苦费,回到京城,官吏,宦官清算入库时,又分走部分利润。
最后落到皇帝手中的矿税能有总数一成都是奇迹。
大明官吏文秉,在他的《定陵注略·内库进奉》记载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矿监税使向内库进奉银两数字,包括其他黄金、珍珠等物品。
十年之中,不计金量,共进奉内库五百六十九万两白银,每年平均进奉近五十七万两白银。
《明神宗实录》与《定陵注略》相比较,实际数字上述白银是进奉数字的三倍,统一估算为每年白银一百七十一万两白银。
所以,十年间进奉内库白银达一千七百一十万两白银,更多矿税落入经手的官吏,宦官,锦衣卫、地痞无赖手中。
以宦官孙朝,马堂上缴三成,私自扣留七成来估算,这个数字超过朝廷收入的两三倍,甚至高达五六千万,更甚者,有学者估算被贪污走的钱财高达上亿两白银。
然而,万历朝一年正常岁入白银大概四百万两!
所以,既然开矿,征收矿税,必须有条完善管理和监督制度,防止海量纹银落入宵小之徒手里。
闻言,百官面面相觑,很快面孔露出欣慰的笑容。
以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锦衣卫,宦官,特别是宦官仗着是皇帝的亲信,依着手中权力狗仗人势,现在皇帝把宦官排除在外,该做事部门做事,该监督部门监督,力争减轻各种贪污。
关键自从内阁改制,内阁官吏品衔升高,各部成为内阁的下属,朝廷以内阁为首快速分流,不自觉形成以户部工部兵部为首的行政体系,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通政司,税务,审计等部门为司法体系。
刘鸿训新官上任三把火,所管理的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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