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引进新势力(1/3)
朱由校耐心聆听,渐渐了然于胸。
洪武建国,不单单依靠卫所,开中法将军费转嫁给军户,商贾,还依照里甲制度将朝廷部分花费转嫁给里甲人员。
大明初期,政治清明,政通人和,各项制度有序运行,足以让国家平稳运行。
今国朝延续两百余年,部分皇帝懈政怠政,各种问题陆续暴露出来。
以军费为例,以前卫所军户纳税养兵,后来卫所破败,军屯遭遇侵占,朝廷税收减少,却要出钱养兵。
穷了军户,穷了朝廷,唯独富了侵占军屯的官绅。
地方税与役亦如此,百姓上缴的赋税越来越多,朝廷收到的赋税越来越少,两头都穷,都怪罪对方,实际富了官员胥吏。
然而,将部分胥吏该做的事儿让里甲成员去做,实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自洪武帝废丞相,建内阁起,大明朝廷即违背历朝历代大政府的传统,为节省钱依靠小政府治国,更缺少后世细化的政府部门。
以征粮为例,以前有粮长,极大避免里长贪污,摊派不均匀,然而,朝廷日渐**,粮长逐渐消失,里长权力逐渐增加,权力失去限制,里长随心所欲征粮。
若朝廷征粮运粮有粮食局,各种捕快,衙役,登载户籍有公安局,至于审计局,土地局,财政局渗透到地方,将大大避免诸多问题。
问题是,大肆扩大底层胥吏,财政负担变相提高。
思索良久,朱由校望向魏忠贤,杨觐光几人:“太祖朝,里甲制度明初政治,然而,时过境迁,物是人非,里甲制度落后时代发展。”
“朕提议,里甲制度追不上时代潮流,何不改里甲制度为户籍制度,一家各立一户,自行完粮,其一切老户、寄户、朋户尽行革除?”
“凡是实行量地计丁的地区,进一步推行摊丁入亩,将人丁税,杂税,各种徭役纳进地税内,以后百姓依照田亩数量纳税,交足税银,无需服徭役,当地官府征派各种力役需付给百姓工钱。”
“田税名目繁杂,直接单纯收田税,凡百姓按时纳税,百姓种什么让百姓去决定,至于说田地富饶贫瘠税收不同,单纯依照田地优劣制定三类税,因地实施。”
“轮班匠名存实亡,路引阻碍百姓自由流动,彻底废除匠籍,路引,允许匠人从事工商业,允许百姓自由流动。”
“开中法落伍,里甲役徒增百姓负担,改里甲制度为户籍制度,设粮食局,夏秋负责征收,平常负责运粮,同时,将县里的县尉和巡检司合并,形成治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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