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三章:周辰的女人,失败的演奏(1/9)
林洛雪虽然逛了几个店,也换了几身衣服,但到了最后,还是一件没买,反而是又给周辰买了双鞋子。
其实周辰的衣服已经非常多,自从有了何菲菲和林洛雪之后,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们两人挑选的。
不过林洛雪和何菲菲的眼光各有不同。
林洛雪给周辰买衣服,比较精挑细选,每一件都要亲自上手,而且还要周辰试穿,综合对比之后才会下手。
衣服的类型也是有讲究的,成熟型的,青春运动型的,休闲潮人风格的,基本上每一套都是她亲自搭配。
而何菲菲就随意多了,她给周辰买衣服,就一个字,帅。
只要周辰穿着帅气,管它是什么风格,管它多少钱,只要周辰点头,她通通都买下。
所以她们两人都给周辰买了衣服,数量相差也不大,但是何菲菲买衣服的花费,却是林洛雪的好几倍。
从金钱观上来看,林洛雪明显要比何菲菲简朴节省的多,通俗点说,就是更会过日子。
其实这一点不仅仅从买衣服这方面可以看出,也可以从其他各方面看得出。
比如说家务事之类,林洛雪烧饭做菜都行,而且也愿意学,洗衣服拖地,整理房间等等,她都能做,也愿意做。
可何菲菲就不一样了,虽然她是单亲家庭,但其实家庭条件并不差,父母也都算有钱,即便是离婚了,也会给她两份生活费,在家里也不需要做什么事。
这也就养成了她有些娇惯的性格,只不过她真的很聪明,在周辰面前,从来不娇纵,事事都顺着周辰。
但生活方面,真的远远比不上林洛雪。
烧饭做菜,勉强能煮个稀饭,下个面条,炒菜根本不会,其他家务活那就更不用说了,也就会用个洗衣机。
洗衣服也只用洗衣机,从来都不会用手,即便是衣服太脏,洗衣机洗不干净,她也不会用手,要么就是换新的,要么就是送专业洗衣服的店洗。
用她的话来说,洗衣服太伤手,她要保护好自己的手。
自己的衣服都懒得洗了,更别说是帮周辰洗,也就是刚住进他们的房子的时候,她主动洗了两次,之后的家务活就全部都包给了潘春莹。
而潘春莹也从来没有怨言,任劳任怨的做家务,把那套房子从里到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林洛雪就跟何菲菲不一样了,周辰在他们那里脱下的衣服,全都是她洗的,如果洗衣机洗不干净,她都会亲自上手洗。
她同样也爱手,但该做的还是会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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