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新大都督vs马志超,各自出招!(2/5)
6年晋升为督察;198年晋升为总警司,1984年晋升为警务处助理处长,1989年晋升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1993年晋升为警务处副处长。曾担任过刑事情报科副主管,o记主管,东九龙总署署长,获得过帝国的:殖民地警察劳绩奖章、女皇警察奖章、殖民地警察长期服务奖章、不列颠帝国司令勋章……”
然后评价道:“此人的性格,机智多谋,为人低调,更加重要的是,他对帝国比较忠诚,而且曾经在刑事情报科、o记两大核心部门都担任过领导职位,于此同时还做过东九龙总署长,有丰富的一线经验,以及深厚的人脉……”
最后陈安心总结一句:“除了他之外,没人合适了。”
“听着好像不错……”罗便臣点头,然后又带着疑惑:“不过,这么优秀的人物,你为何还认为比马志超差?毕竟马志超才一年,根基应该并不算稳。”
陈安心毫不犹豫道:“因为马志超的保安公司,很强大,情报能力非常恐怖。我一直认为人无完人,曾向荣一定有他的弱点,很容易被马志超抓到弱点。而马志超,目前没有弱点。”
罗便臣越听,越觉得马志超此人很棘手!
不过也更加坚定他要除掉马志超的决心!
他暂时定下了三条计策:
1:窃听:此次他来,还悄悄带了0名情报方面的高手,隶属于军情处。用来窃听、跟踪马志超的核心人员。如今看来,保护伞公司是他所需要窃听的重中之重!
:刺杀……额,想了想,罗便臣划掉这一条。上次王牌保镖吃了大亏,还有特种兵也都吃了大亏,想杀死马志超难度还是有点高了。而且还要防止马志超反扑,万一把自己杀了。所以,犯不上这么冒险。
3:法律:首先,要废除那条名存实亡的《保安持枪条例》,废掉马志超的持枪保镖。其次,要动用反垄断法律武器。保护伞公司不是很厉害么?我就当你是垄断企业,你必须拆分,卖出去。
……
……
罗便臣跟布政司长陈安心谈了个小时,终于结束了谈话。
然后,
罗便臣召集了律政司司长马富善。
客套一番之后,罗便臣便开始说起了正题:“那个《保安持枪条例》,我认为十分不妥当(至于为什么不妥当,你律政司长负责找理由),所以我想问一下,是否能够废除掉这一条条例。”
“我也认为这条条例,确实不符合当下。”马富善从善如流道,“想废除这条条例,并不难,只需要我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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