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董事会(1/4)
根据引进的西洋公司架构,董事会首席拥有召开董事会的权力,可以解除公司内部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和监事,因为董事和监事并非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大股东可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首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必须得到半数董事的同意。
总的来说,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董事会掌握公司的决策权,股份多少则决定了股东大会中的话语权,股份越多,承担风险越大,所以话语权越大。
有些时候,大股东会亲自担任董事会首席,如此就掌握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所以给人错觉,董事会首席最大。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种情况就好像大掌教掌握了金阙,比如五代大掌教,无人敢于忤逆半分。如果大掌教不掌握金阙,比如六代大掌教,那就比较难受了。
事实上,如果董事会首席不是大股东的话,那么远远谈不上一言九鼎。
南洋联合贸易公司的大股东是婆罗洲道府,按照张月鹿的意思,就是道府方面派道士出任董事会首席,直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这就是大股东出任董事会首席,一言九鼎。
不过齐玄素持不同意见,最终两人达成妥协,道府这个大股东并不亲自参与管理,而是行使监督权,主要派人组成监事会,制约董事会。按照程序,监事会同样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不过齐玄素
也部分认可张月鹿的想法,那就是董事会必须在道府的掌握之下,在关于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上,是必须慎重考虑的。
齐玄素埋下的伏笔中,婆罗洲道府掌握股权三成,凤麟公司掌握股权二成,杜雨婳掌握股权一分,五成一的股份,已经是掌握了绝对控制权。而齐暮雨、紫微堂等人也不会公然跟齐玄素唱反调,再加上一成股份,那么齐玄素就有了绝对优势。
这也是七娘以公司持股的关键所在,裴小云和幻姬只是持有凤麟公司的股份,并不是直接持有南洋联合贸易公司的股份。严格来说,他们不是南洋联合贸易公司的股东,没有话语权。在凤麟公司中,他们只是小股东,七娘才是凤麟公司的大股东,拥有凤麟公司的控制权。只有七娘才可以代表凤麟公司在南洋联合贸易公司的股东大会中行使第二大股东的话语权。
换而言之,虽然齐玄素没有股份,但他代表婆罗洲道府,再有七娘的支持,已经掌握了股东大会,拥有南洋联合贸易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他想让谁上,谁就能上,他不想让谁上,谁就绝对上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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