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病案(2/4)
传出去,记住了?”
“记下了。”陈剑仇点了点头,直接翻开病案副本。
里面的内容竟然全都是手写的,字迹娟秀,簪花小楷,应是出自面前的这位陆主事之手。
不得不说,化生堂的水平还是有的,而且很高。
虽然也有化生堂救不了的人,但主要是因为其本身境界修为太低,承受不住药力。化生堂的许多丹药,几乎不能用“虎狼之药”来形容,根本就是要命的死药,修为不够之人服下后,要么被生生撑爆,要么被过猛的药性的直接毒死,别说病人了,好人也要治死。只有对应境界修为之人按照指定方法服下,才能承受药力,变为治病救人甚至是增进修为的良药。
国主本身拥有天人逍遥阶段的境界修为,能够承受药力的上限很高,反而好说。
在病案之中,经过化生堂几位主事道士的会诊,认为国主之所以精神恍惚、怪梦连连,以致于无法理事,其实是患了失魂之症。
所谓“失魂之症”,用俗话来说就是丢了魂,所谓失魂落魄。
造成这种症状的可能很多,最有名的便是魇镇之术,传承自上古巫教的手段,又称巫蛊之术。
先立一法坛,结一草人,人身上书敌人姓名和生辰八字,头上一盏灯,足下一盏灯,脚步罡斗,书符结,印焚化,一日三次拜礼,至二十一日之午时。在此过程中,被害本人几乎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且灵性大损,甚至不知道自己中了魇镇之法。二十一日后,敌人的三魂七魄就会被拜散,此时以法剑刺草人上,如刺敌人本体,草人和敌人都会喷出血来。但缺点是时间太长,而且必须有生辰八字,也就是西洋人概念中的真名。
当然,若是境界修为不够,自然拜不走对手的魂魄。而且武夫和方士天然免疫此类神通,武夫是灵肉合一,不分彼此。方士则是修成阴神,神魂化作念头,阴神才是根本,体魄只是个躯壳,如何能把方士的本体拜走?
如今已经远远过了二十一日的期限,可见不是魇镇之术,最起码不是全套的魇镇之术。
那么会不会是进行了一半的魇镇之术?
病案中还是做出了否定。
因为魇镇之术的半途而废意味着功亏一篑,先前拜走的魂魄会自行回归原位,所以魇镇之术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成功,要么失败,不存在中间状态。
既然不是魇镇之术,那么又会是什么呢?
病案点出了另外一个可能,误服丹药,造成魂魄离体。
道门内部的确存在一种丹药,可以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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