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神话招式(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求推荐票!!!(1/5)
一直到回到酒店,他都没想明白,这个家伙到底咋想的。靶眼的拳脚功夫其实相当好,可问题是他的优势不是这方面啊!这家伙的能力最适合做刺客,还是远程刺客。凯之前一直都在防备他的黑枪,结果防了一整夜,这货都没有动手,等天亮了,他却自己走出来了……这算什么?怒送人头?
不过这也正常,神经病人思维广嘛。对于靶眼,凯没怎么重视过,杀了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甚至谈不上高兴还是不高兴。但没想到干掉他之后,居然还有意外之喜。
凯在杀死靶眼的一瞬间,终于欧皇了一回,靶眼的异能‘标靶’被金手指给夺取了!
所谓‘标靶’,其实是凯自己给它取得名字,精确一点形容应该叫做必中!这个能力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只要是投掷出去的东西,都能命中目标!(包括子弹)。
总之这能力看起来不算强,可实际上相当逆天。曾经凯不是遇到过一群可以让子弹转弯的刺客吗?现在凯也能办到了,而且更夸张。甚至哪怕凯手中拿根牙签都能把人给射穿!
看看靶眼曾经的战绩吧,他的一些战绩包括利用扑克牌撕裂人的喉咙、吐出自己的牙齿穿透敌人的头骨、把纸飞机扔到一个遥远的屋顶和用一根牙签扔在一百码(91米)外的窗口并杀死了一个人。
当然,其实这个能力对凯的战斗力提升并不算大。但问题是,金手指的爆率实在是低,低到每一次获得新能力,凯都有种中彩票的感觉。就是高兴!
就这,凯心情良好的享受着阿福安排的早餐。
但洛杉矶警察就没那么好运了。
一大早,他们就接到了报警,在一个小巷里,有人死了。
这没什么,洛杉矶的确是一个梦幻般的城市,到处是五光十色,但同时,它也不缺乏黑暗,而且不比其他地方要少。死人,在这地方并不罕见。事实上洛杉矶的治安状况一直不怎么地。
可当去现场的警察将受害者照片传到指挥部之后,一切就不一样了。
被杀的人是靶眼!
金并是一个喜欢躲在背后操控一切的人,他不太喜欢抛头露面,甚至很多认识金并的人,一直都不知道,金并是全纽约最大的黑帮头子。但靶眼不一样,这家伙是一个疯子,所以比起他的老板金并,靶眼就出名的多!
这家伙如果不是金并在背后帮他擦屁股,估计早就荣登十大通缉犯榜单了。
但即便如此,靶眼依然很出名。
至少洛杉矶有一大票警察认识这个疯子。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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