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女尸的悲惨(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5100字求推荐(3/5)
一切都变了。
那年是1486年。
在那个时代的世界观里,世界有两大对立阵营,上帝和魔鬼。信上帝,你就是好人,能得救赎,反之就是坏人,是魔鬼撒旦那边的。虽然在现代人看来这种不信教就是坏蛋的理论有点让人无语,但在罗马天主教会掌控一切的中世纪欧洲,不信天主教,就是“异端”,轻则蹲监狱挨拷打,重则火刑架烧烤套餐。
而施展各种“巫术”的“女巫”,也被归为“异端”,是魔鬼的部下。而实际上,她们有的可能是因为精神疾病导致行为异常,有的可能是少女们自娱自乐的游戏都会被当做巫术,更有的干脆就是因为得罪了别人而被陷害的。所以,“女巫”就逐渐变成了一个万能罪名。各种稀奇古怪的借口都是指控“女巫”的“证据”。周日没去教堂礼拜,女巫!养了只黑猫,女巫!(西方人认为黑猫不吉)独来独往,还是女巫!
总之,女巫是个筐,啥都能往里装,装进去就基本跑不了。只是苦了那些被冤枉的女人们。医学落后的时代,精神疾病都被视作“中邪”“魔鬼附身”,这些病人们得到的并不是治疗和关心,而是虐待和辱骂。至于那些被举报陷害的人,更是惨不堪言。甚至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的民族英雄圣女贞德被英军俘获后,英国人还得绞尽脑汁给她也来一个“女巫”罪名才把她送上火刑架。
在1484年,教宗发布谕告,称女巫“十恶不赦”,应当全力以赴来镇压。于是,大规模的猎巫行动在欧洲开始了。
教宗都下达文件了,下面的宗教裁判所开始忙起来了。整日忙于指控、审判、处死“女巫”,一气呵成,绝不拖延。不过,在执行的时候,教士们未免会发愁:女巫俩字又没写脸上,怎么把她们找出来呢?于是,两年之后,一部专门鉴别女巫的大作问世了,这就是由教士克拉马和司布伦格所写的臭名昭著的《女巫之锤》。
名思义,这书就是“大锤向女巫们的头上砍去”。实际上就是教导教士们如何“判断”巫女,这书实在是太险恶了。女人行为不端,是女巫;女人行为端庄,伪装,还是女巫;女人受审问时慌乱,是女巫,镇定自若,得了,恬不知耻,还是女巫;认罪是承认自己是女巫,死不认罪,是魔鬼让她坚持住了严刑拷打……
无数无辜的无辜妇女甚至是少女就这样蒙受了不白之冤。
猎巫行动愈演愈烈,凡是出现了什么天灾**,那就是“女巫”的罪过,锅都甩她们头上就完事了。
刚好那年牧羊女所在村子里出现了一些怪事,比如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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