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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诫子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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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已,欲遗汝珍玩,恐益骄奢.故诫此一言,以为庭训。”

什么意思呢?

大致的是说李二陛下希望李恪做事待人要守大义大礼,做臣做子要励志自勉,不能因为是皇帝的儿子就玩物丧志,骄奢淫逸.

字写得很好,同词也很讲究,粗略看去,也只是一份家信罢了。

但关键在最后一句。

这分明是父亲教育儿子的信,绝对不应是作为皇帝的身份说的,由此可见李二陛下对于李恪的看重以及宠爱。

可房俊愈发糊涂了,李二陛下既然如此喜爱李恪,却为何始终不把李恪放在自己的立储目标之内?

看完信,房俊恭恭敬敬的双手奉还给李恪。

这并不因为手里拿的是皇帝陛下的墨宝,而是因为李恪的信任。

能将皇帝写给他的家书拿出来给房俊看,这就说明李恪已经把房俊视为亲朋故旧,毫无戒备。

对于出身皇家、深处争储风波中的李恪来说,殊为难得。

房俊重情。

哪怕明知道眼前这位潇洒倜傥的吴王殿下是一个短命鬼,绝对不是可以依靠的参天巨树,更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但他依然欣然接受这份友情。

君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

君以路人待我,我以路人报之!

君以草芥待我,我当以仇寇报之!

这就是房俊的人生信条,一个并未完全利益化的“半吊子官员”的人生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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