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八章 开火(2/3)
能。一个是,对方仍旧只是怀疑,但不行动。第二个就是,对方已经看出了自己等人的破绽。
一号直接选择了后一种。因为他心底的感觉,这两个便衣,其中的一个人,可能是闻到了自己等人身上不小心沾染上的血迹,淡淡的腥味了。
要知道,他们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而又有两个伪警务人员没穿着大衣,是盖着的,本身就没沾染上太多血迹。另外,他们之前也大概挑了一下,就算有血,也是沾上血迹最少的几件。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就算凑近了也不能注意到血腥味。不信你可以上医院的急诊科看看,有时候推来的外伤人士,血肉模糊的推车从你身边经过,你可能都不会注意什么血腥味。
但是专业人士可完全不一样,往坏处想是一个特工的职业病。他们见识的太多,可能会麻木。可是这个麻木是不会如同新兵一样的心惊胆战的意思,可不是看见啥都不在意。所以经验一多,他们分辨血腥的能力自然也就比常人要厉害的多。
一号果断下令就是害怕对方闻出了味道,万一对方二话不说,掏枪就射,自己一方虽然人多,可这么近的距离,损失必然也是非常大的。
一声令下,在想什么都晚了,只能一干到底。
好在现在的情况是地下室,就算没有消音器的正常枪声,想要传出去,都要经过厚厚的隔音层,然后再经过一楼的各个房间,走廊,楼体墙壁的几次消音。所以不会说引起外面的注意。
一号说话的同时就已经开始扣动扳机了。他的枪是插在口袋里的,他都没往外掏枪,而是直接在口袋里一抬手腕,插在兜子便猛烈的开了火。
都是特工,正面对射的情况下,谁能比谁慢多少啊。但现在一号的果断,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优势。因为对方的便衣虽然警觉性非常高。可也确实没有到有所行动的阶段。他们之前手臂还是垂着的,要是想拔枪,需要从腰间现拔才行。不像是一号他们,已经握住枪柄了,只要抬抬手腕就可以开火。
所以这一下,砰砰砰的连续几声枪响,这么近的距离,这两个便衣还有那个警务人员每人至少中了两发子弹,直接便被一号等四个特工,全都射倒在地。
“冲!”一号再次大吼,直接带头往那个守卫值班室冲了过去。
如果说最开始他开火的命令,有待商榷,说不定能有更好的办法。可是他的,这第二个冲锋进攻的命令,却是无比正确的。
首先里面的伪政府警务人员,或者是特务。就是个门里门外的距离罢了,是不可能听不见开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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