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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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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缺乏个体辨别依据的碳基生命,知性体。

构造简单、每个个体都几乎完全一致的、原材料也简单的躯体。骨头和表面的皮肤决定个体外在表现的差异。人类以外貌区分个体,明明他们的内在更为迥异。角质层包裹血肉,血肉隐藏脉络神经。低效率的能量转化方式,低端的能量摄入方式。太过简陋,我简直无从下手,如果不是有一个现成的灵魂可以模拟,我或许需要花费更久的时间观察人类的文明。

“Hello?老乡?”这个特殊的人类在我眼前挥动他的手,我不知道这个动作的意义,“大叔?你在发什么呆?我长的太帅了?你都盯着我看了五分钟了!”

“不,没有。当然,你确实很英俊。”我说,“很高兴认识你,罗塞尔·古斯塔夫,同乡人。”

帅——帅气,英俊,人类发明的用于表达自己审美的词汇,就和■■■■、■■-■同义。

我理解这个词的意思,让我感到难以理解的是人类对于“英俊”和“丑陋”的划分。我的信息库里有一个来自旧日纪元的古老笑话:「当西方人第一次踏上东方的土地的时候,他们惊讶地发现每个黄种人都长的一样,难道他们是靠气味分辨彼此的么?」可见同一种群内不同人种之间都会有认知障碍,更不要说生命形态和他们天壤地别的我了。

何况现在的并不是完整的我,虽然持有对物质的「衰亡」权柄,但能够动用的只有恶魔途径的力量,本体遥不可及,我只能依靠自己来理解人类文明。

“Nice?to?meet?you!”

他眉飞色舞地说:“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的?我原先的生活非常无聊,穿越过来真有意思!你来之前是做什么的?多少岁?打游戏吗?什么段位?……”

罗塞尔是一个雄性的人类,皮肤中的黑色素含量较少,位于头部有深棕色微卷的毛发。把毛发扎成一束的是蓝色纺织物。他用原材料不同的各种织物裹起身体,他喜欢比较明亮的颜色搭配。

好,我记住了。

告别他,出门。我发现到处都是罗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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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兰尔乌斯的喜悦,亲手报仇的痛快,怀念往昔的痛苦,和现在这一瞬间他乡遇同胞的极端复杂的感情糅合在了一起,克莱恩一时没有说出话来。

凌晨两点,贝克兰德一条偏僻的街道上,煤气灯下,一个旧日遗民和一个假装自己是旧日遗民的外神面面相觑。路过巡逻的警员们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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