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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上架感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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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自己还能写。

十年前我码字的时候,自嘲起来会说,我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结果非要拼才华。

现在年龄大了,没办法靠脸吃饭了,只能靠才华了。

不。

我哪有什么才华。

只是有一颗不屈的心罢了。

在我看来,写小说就像喝酒。

有的人一喝就醉,写个开头就不写了。

有的人能喝能说,写的东西也是精彩绝伦。

我不一样。

我是属于那种越喝越沉默的,所以写的东西也是……欲言又止?

很多东西不敢写啊,不然写着写着书就没了。

前一段时间,和媳妇聊天(之前发文没给她说,因此还闹了误会,她说你天天抱着手机打字,说吧,给那个姑娘聊天呢,我看你是活腻了,吓得我赶紧坦白,私房钱上交。)

她说你要写娱乐化的文字,这样看的人多,不要搞太多阴谋和战争。

她说未来几年,是娱乐至死的年代。

嗯?

所以我想问问你们:

真的吗?

如果不是,我就有勇气说她知道个啥!

有本事你写之类的话了。

别笑啊哥们,你结婚有娃了就知道了,我这……哼,我才不怕她。

家和万事兴嘛,男人得大度一点对不?

她说你写东西不要想着挣钱或者出名。

这得靠命。

你就做好你自己。

其他的交给天意。

她和我一样,属于那种信命的。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求也没用。

就像我喜欢码字。

它能给我带来快乐。

真的啊。

自己写的文字有人喜欢。

这让我觉得人生值得。

你看,我真的是个废话很多的人啊。

要上架了。

还唠叨个没完。

就像此刻,我觉得我们餐饮这行,要想生意好,前提是把自己当成顾客,看自家的菜单……评价这个菜是否好吃,是不是值这个价。

自己卖的饭自己都不吃的话……这样的饭馆我不建议你们去。

写文也是如此啊,现在上架,我会想自己如果是读者,会不会订阅。

也就是这本书千字五分钱左右的价格值不值。

现在近三十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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